虐兒的迷思和謬誤

兒童不管是直接受虐或間接目睹家暴,均會造成他們多方面的創傷,他們更可能學習用暴力解決問題,令家暴代傳。

迷思一

不打不成器,不管怎樣打,都是為孩子好。
傳統觀念仍然根深柢固,部分家長視子女為個人私有財產,認為打罵子女天經地義,甚至認為「不打不罵不成才」。一些父母採取粗暴的責打、辱罵和處罰方式,無視子女尊嚴和感受, 令子女弱小的心靈留下沉重陰影,增加了對他人的恐懼和怨恨,對其健康成長極之不利。有些父母以教養子女為名,虐待子女,其實已不是為子女好,而往往是不懂如何處理自己的怒氣或壓力, 以子女作為發洩的對象。做個盡責的父母,教兒莫虐兒。

迷思二

子女是家長的「財產」,父母有權對他們「處置」。

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強調,兒童既不是父母的財產,他們亦享有自己的權利。公約規定確保兒童在任何人仕的照顧中,皆不會受到身體上和精神上的暴力傷害。

迷思三

受虐子女必是太難教或有錯在先,才會被虐。

有些施虐父母只是借題發揮虐打子女,與子女的行為完全無關,子女可能只是「出氣袋」。管教子女無疑必要,但須講究技巧和方法,不能使用侮辱、虐待等嚴重傷害兒童身心健康的手段。

迷思四

父母在管教時,通常能自控,而不會造成孩子的傷害。

當父母為發洩個人情緒壓力而施虐子女時,往往是非理性的行為,有時甚至不能或不願克制自己。

迷思五

我們大人打架,又沒有打小孩,有甚麼關係!

加拿大兒童心理專家彼得夫博士說:「當孩子目睹暴力時,其實他們已成了暴力的受害者。」根據研究資料顯示,從小目睹母親忍受家暴的女性,長大後同時成為家暴的受害者的比例,則是一般女性4.3倍。曾經目睹家暴的男孩,長大後對伴侶施暴的機率,則比一般男性高出5.27倍。